江苏省公务员报考条件?2022年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及时间?

2023-09-30 116阅读

2022年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及时间?

公务员省考报名时间不固定,一般考试时间是3-4月份,报名时间是2-3月份,要以本省当年的报考通知为准,考试时间也不相同,考生要密切关注本省公告。

江苏省公务员报考条件?2022年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及时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省公务员考试可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局咨询,或者关注官方的“省人事考试网”,省公务员考试也算是大事,报名通知注意事项什么的都有官方文件。

省公务员招聘公告预计在3月份发布,省考一般都是在4月份考试。公务员省考大部分省份一年考1次,仅有少部分省份一年有2次省考的。省考一般都是在3月份报名,4月份考试。分为2次省考的省份,一般上半年在3月份报名,下半年在10月份报名。

1、一年举行一次考试的地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云南、海南、山西、湖南、辽宁、湖北、青海、陕西、西藏、贵州、内蒙古、河北、山东、甘肃、黑龙江、河南、北京、上海。

2、一年举行两次考试的地区:从近几年考试安排来看,重庆、四川地区每年有两次招考,重庆与四川分别为上半年招考与下半年招考。

2021江苏公安联考政策?

2021年度江苏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须具备2021年度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省级公安机关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四)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详情见《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笔试

1.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类别,详见职位简介表。

2.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相关考试大纲将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公安厅网站公布。

3.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报考者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四)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在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报考者总成绩,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公安机关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实施。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5.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6.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7.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

8.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9.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10.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11.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12.自2017年11月10日(含)以来,曾受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3.2020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19、2020年度考核连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4.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5.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17.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18.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9.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20.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22.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23.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24.隐瞒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影响考察结论的;

2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7.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8.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9.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八)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录用审批机关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人员须参加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考录江苏省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关于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21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2021年江苏省选调生报考条件?

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1年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选调大学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0名(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生各一半。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0年11月9日)。

3.应届大学本科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大学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类别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党团组织)职务;类别I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学业优良,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1江苏选调生报考条件及时间?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1年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选调大学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0名(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生各一半。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0年11月9日)。

3.应届大学本科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大学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类别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党团组织)职务;类别I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学业优良,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公告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江苏省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江苏省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2020年11月9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20年11月3日至11月9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报名,江苏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经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9日16∶00;缴费确认截止时间:11月12日16∶00。

5.参加笔试。笔试与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面试人数与选调数量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可按实际人数面试。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在报名网站进行。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江苏省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与选调数量之比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男女生选调计划同步调减)。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学习笔试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调志向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有关高校党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执行。

江苏公务员考试和国考区别大吗?

有同学就会疑问,国考和省考有什么样的区别?哪一个好考?自己更适合哪一个考试呢?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就对国考与江苏省考进行区分。

  一、招考岗位不一样

  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所以招考单位一般都是属于中央考录序列,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比如每年招考比较多的:海关、国税等。而江苏省考是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组织的,招考单位一般属于地方考录序列,包括市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比如地税局、法院、检察院等。所以要根据自己心仪的岗位来决定参加哪一个考试。

  二、报考条件不一样

  一般来说,国考在报名条件中,对应届生的限制会比较多,也是对应届生的保护。很多岗位都会要求应届生。所以一定要满足条件。

  江苏省考中一般会对户籍做出限制,比如无锡、苏州、南通等。那也就意味着必须要满足户籍条件,当然一般应届生是可以不限户籍。也会有一些地市不限户籍,比如南京。如果是应届生,国考省考都有报名优势,而在职考生国考岗位会比较少,省考岗位还是比较多的。

  三、考试时间不一样

  国考一般在每年10月中下旬报名,在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考试,来年2-3月份进行面试。

  考试时间:12月10号,面试时间:3月8号到11号。江苏省考一般在1月中下旬报名,在3月中旬考试,5月中上旬进行面试。

 从时间上看,两次考试无论是复习时间还是考试时间都不冲突,所以真心想要上岸的考生完全可以两手准备。

  四、考试内容不一样

  国考和江苏省考在考试科目上基本一致,主要是行测和申论。国考考卷分为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为副省和市地,副省难度略高于市地,并且行测题量有所差别—副省一般有140题,市地一般有135题,考试时间都为两个小时。

  江苏省考根据岗位,分为ABC三类,题量分布上来说,AB类一般考查135题,C类考查130题,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小时,难度上来说A>B>C。由于考试科目相近,并且江苏省考有逐渐想国考靠拢趋势,我们完全可以国考省考两手抓,拉长自己的复习周期,让自己知识更扎实。

  所以,综上来看,我们建议各位考生,对于国考省考完全可以做两手准备。对自己来说,多一次考试,多一点上岸的几率。同时,从国考到省考,重要知识点比较相似,知识体系差不多,从国考开始准备,时自己的复习周期更长,效果更好。而且国考在前,省考在后,国考对于你来说就是一次宝贵的临场经验,一定把握好。所以,想要上岸的同学赶紧准备起来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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