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70岁党员规定?)

2023-09-30 64阅读

党章第四条规定的权利?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力。

第一项权利是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和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项权利是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但议。

第四项权力是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业,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第五项权利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第六项权利是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第七项权利是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广汇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第八项权利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祖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章的第八章第46条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章第三章第24条规定?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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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四自原则是什么?

自醒、自省、自律、自勉,

自醒的人生。就是要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争做思想上的风向标者,做行为上的引航者。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和清醒头脑,时刻约束自己的思想言行,时刻保持自我警醒,把自我警醒作为常态,只有时刻警醒自己,才能保持正确的人生航向,才能坚守好法律和道德底线,才能在事业发展上有所作为,才能净化思想灵魂。

自律的人生。就是要慎言、慎行、慎独、慎微,严把为官底线,坚守法纪红线,筑牢思想防线。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会面对更多的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严格自律、手握戒尺、遵循法纪、为政清廉、自加约束、方能把党员干部的清廉形象树起来同时也提升人格魅力。

自警的人生。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成事之基、动力之源。在思想上不断地固牢思想的堡垒,补足精神之钙,坚定政治信仰;在生活中则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处事态度;在作风上分清公与私,明辨法与情。自警的人生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生活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清廉人。

自勉的人生。就是就是自己鼓励、激励自己前进,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党员干部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要带头守纪律、守规矩,管好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宗旨,用权为民。所谓形象源于严律,作风在于涵养,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地决定着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拥有自勉的人生无疑是给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作为年轻干部,应当坚持“四自”人生原则。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廉洁自律,做遵纪守法、勤政为民的模范。在“四自”中自我塑造,自我涵养,营造良好的政治风气,最终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70岁党员规定?

70岁以上的党员可以在党组织,如乡、镇、街道党组织,申请减少党务工作或者脱离党务工作,党组织应当积极理解,给予鼓励帮助,并督促引导其参与某些适宜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此外,我国《党章》也规定,“70岁以上的老同志,经其本人申请,可以免于完成党内分管工作,但仍须参加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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