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育考试院 官网,云南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2023-09-25 40阅读

2021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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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云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云南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外,学校在调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重庆、河北、湖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须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云南大学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云南大学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区、市)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云南大学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区、市)报考云南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云南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1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云南大学2021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以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

第三十一条 云南大学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2021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三条 云南大学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云南大学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机构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云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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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会考标准分是什么意思?

云南会考标准分是指云南省高中教育会考的统一标准,用于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通常高考会采用这个标准分对学生的成绩进行筛选,择优录取。此标准分是根据学科总分以及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分值权重计算得出。而以此作为参考标准,学生可以更加清晰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备考和规划,提高高考成绩。

云南2022高考大学退学还能复读吗?

可以复读。

截止2021年10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没有发布有关禁止社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中升学考试的文件或通知,因此,无论是往届高三毕业生,还是在校大学生,亦是社会青年均可参加下一年度的全国普通高中升学考试,值得注意的是,考生要保管好自己的学籍,在校大学生要完成退学申请,拿回学籍和档案。

2021云南单招?

3月22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报考须知》。今年我省继续进行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3日9:00至3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考条件

通过2021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报考贫困专项单招批的考生必须是云南省建档立卡户考生;报考保山专项单招批的考生必须是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户考生;报考单招特殊教育批的招生对象限定为听力、言语、视力障碍和肢体残疾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三、报考流程

(一)总体流程

在报考截止时间之前,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下称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考生须于2021年3月26日18时前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考生登录工作网时,可以使用高考报名时所使用的用户名,也可以使用高考考号;登录密码使用高考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确认点或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密码重置。

高职单招报考应由考生本人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报考截止时间过后,任何人(包括考生本人)不得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二)填报志愿

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实施方案、考试大纲,根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安排等内容、规定和要求,选择单招报考院校。

2021年高职单招报考设置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贫困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4个批次。

(1)保山专项单招批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保山专项单招批仅招收保山市户籍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户考生,考生报考资格由保山市招生考试机构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保山专项单招批考试及录取。

(2)特殊教育单招批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有听力、言语和视力障碍,肢体残疾,弱听、弱视考生可填报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相关专业志愿,报考资格由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特殊教育批考试及录取。

(3)贫困专项单招批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贫困专项单招批招收建档立卡户考生,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由扶贫部门认定。未通过相关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贫困专项单招批投档录取。

(4)高职单招批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单招批志愿。

(三)申请免试入学

符合单招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就读高职。申请免试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通过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家行业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下同)或省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独立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下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免试当年获得上述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其免试资格可以保留到下一年。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具体事项及要求见《云南省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招生办法》。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高职单招报考、确认。

(二)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因密码泄露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重置密码的考生,在登录工作网后应迅速修改密码。

(三)各高职单招招生院校应提供预约调整考试时间服务,确需调整考试时间的考生,须提前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四)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院校公布成绩后一周内申请成绩复核。

(五)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六)申请免试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单招各批次录取。2021年高职单招投档时,按照保山专项单招、特殊教育单招、贫困专项单招、高职单招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平行投档。每个批次在全部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

(七)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则普通高中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中职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八)录取结果查询

2021年5月中旬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院校于2021年7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未办完录取手续前,院校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及录取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要求,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接受“健康码”验证,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和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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