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食品安全事件(四川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2023-11-13 4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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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食品安全事件(四川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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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川省食品管理条例
  2. 世界食品事件?
  3. 世界八大食品事件?
  4. 食品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怎么处罚?
  5.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法规定,组织查处食品重大事故的部门?

四川省食品管理条例

章总则

条为规范校食堂食品管理,保障师生饮食,根据《中华食品法》、《中华食品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校(含托幼),供应校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校食堂。

第二章 校食堂食品责任

第四条校食堂食品实行属地管理。地方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校承担主责任。

第五条市(州)、县级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校食堂食品工作,对下级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校食品基础设施条件。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校食堂食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校食堂食品违法行为。

第七条门负责校食堂食品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门和校进行食品目标考核,落实校食品责任。

第八条校(含托幼)承担食品主责任,校长(托幼负责人)是校食堂食品责任人。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并符合营养要求。

第九条各地要建立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管理,导致校发生食品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校食堂食品基本要求

第十条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校应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校所辖的村小(含教点)食堂应以中心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校应设置食品管理,配备校首席食品官或专(兼)职食品管理人员,具负责校食堂食品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校应建立食品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留样制度,关键环节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条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患有痢疾、伤寒、型性肝炎、戊型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条校食堂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的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五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作过程中应保持部清洁。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涂指油、佩戴饰物。专间作人员应戴口罩。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校食堂食品管-理-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知识培训。校应当组织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知识培训,习食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知识,建立校食堂食品自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在存放、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向。

第十八条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应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第十九条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应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

第二十条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条校食堂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设立固定区域或场所存放。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应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第二十三条高等院校制售凉菜,凉菜间做到专人负责、专间制作、工具、和冷藏。

第二十四条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供餐后多余的食品应冷藏,再次食用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二十五条餐用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后的餐用具应储存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二十六条校食堂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严格“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保存、称量”。

第二十七条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后的密闭容器内,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二十八条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并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二十九条校统一为生订购生餐的,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的集用餐配送单位,并对供餐单位的食品条件、供餐能力、运输车辆、检验室以及食品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实地查验。校应提供符合食品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三十条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级就餐的,其送餐车辆、容器和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三十一条校食堂用水应符合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的校食堂应由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责任的餐饮单位,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毒蕈、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统一、指挥校食堂食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三十五条校食堂发生食品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门应当在本级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依法处置。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校食堂食品事故调查,有权向校了解与食品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校食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

(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七条校应当制定食品事故处置方案,当发生校食堂食品事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协助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五)落实各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范围。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门要建立校食品突发事件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信息。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食品监督管理职责,对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校食堂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校食堂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有关合同、、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四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人员对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

(四)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情况;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观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

(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和保洁情况;

(八)用水的卫生情况。

第四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对校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或者《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

第四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校食堂推行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校食堂食品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四十四条地方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校食堂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强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步推行校食堂食品监控。

第四十五条聘请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组织、家长和生委员会成员、媒记者等成为校食堂食品社会监督员,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校食堂食品监管工作。

第四十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校食堂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食堂食品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7月2日

世界食品事件?

1. 奶粉含有三聚氰胺事件(2008年):奶粉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的三聚氰胺,导致6个月以下婴儿患上,6名婴儿亡。2. 欧盟禁止使用转食品(1998年):欧盟颁布规定,禁止销售使用转成分的食品和饲料。3. 美国甜菜碱含有三污染事件(1998年):美国甜菜碱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三,导致食品市场受到冲击。4. 日本福岛核灾事件(2011年):福岛核灾导致辐射物质泄漏,海产品、蔬菜等食品受到污染。5. 德国豆芽菜沙门氏菌事件(2011年):德国豆芽菜被检测出沙门氏菌,导致超过4,000人,50人亡。6. 美国莫斯科米糠沙门氏菌事件(1993年):莫斯科米糠被检测出沙门氏菌,导致超过500人,3人亡。7. 加拿大肉类中发现白喉事件(2003年):加拿大肉类中被检测出白喉,导致肉类市场受到冲击。8. 英国牛肉中发现疯牛病事件(1986年):英国牛肉中被检测出疯牛病,导致肉类市场受到冲击。9. 美国鸡肉中发现三污染事件(2013年):美国鸡肉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三,导致食品市场受到冲击。10. 印度污染水果和蔬菜事件(2015年):印度果蔬因污染而被检测出含有过量的重金属,导致食品市场受到冲击。

世界八大食品事件?

1. 2008年奶粉事件:数十万婴儿中毒,引发关注。

2. 2013年美国马铃薯花生酱事件:数百人沙门氏菌,导致多人亡。

3. 2011年德国豆芽事件:数十肠杆菌,造成多人亡。

4. 2017年巴西肉类丑闻:巴西肉类出口商涉嫌销售腐烂肉类,引发食品担忧。

5. 2014年印度麦片事件:麦片中检出残留物,引发食品危机。

6. 2018年美国沙拉事件:沙拉中检出沙门氏菌,导致多人。

7. 2015年大米事件:大米中检出有害重金属超标,引发公众担忧。

8. 2016年日本冷冻食品事件:冷冻食品中检出残留物,引发食品争议。

9. 2019年加拿大生猪事件:加拿大生猪中检出瘦肉精,引发贸易。

10. 2020年韩国鸡蛋事件:鸡蛋中检出残留物,引发公众恐慌。

食品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怎么处罚?

《食品法》28条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附《中华食品法》(中华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法规定,组织查处食品重大事故的部门?

答:重大食品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法律依据 (2015年)食品法

百零六条 发生食品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和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食品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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