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中考物理(2021北京中考招生简章?)

2023-11-18 4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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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北京中考物理(2021北京中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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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中考招生简章?
  2. 求校宋晓磊,王文博老师高中物理,谢谢您啦?
  3. 2012年中考满分多少?

2021中考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1〕12号)精神,今年高级中等校考试招生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确保实现“安中考”工作目标。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按照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相关政策要求,落实高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将全市高中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部分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严格控制跨区招生规模,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城乡一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普通中等校、技工校和获得“、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校办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项目在统一招生阶段录取。主要面向办所在区招生,可适量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并适度压缩。校在初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组织进行外语能力方面的资格性测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报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进一步优化完善中高职衔接和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系。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开展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的通知》(京教职成〔2021〕8号)精神,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分为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各均面向全市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各项目录取分数线统一设置为490分。

  (五)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使经开区教育职权的通知》(京教办〔2021〕1号)精神,从今年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单独考区组织实施中考中招工作。

  二、招生简章编制

  《2021年市高级中等校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由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简章申报工作由各区中招办负责;高等院校、中等校、技工校简章申报工作由本校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3.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4.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生可以报考相应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校、职业高中、五年高职和技工校:

  ①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②由区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③由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④由相关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⑤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⑥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⑦由中建二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院。

  (3)由化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校、职业高中、五年高职和技工校。

  5.根据市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中等职业校: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习年限。

  6.高级中等校在校生(含休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工作

  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续。

  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具有普通高中升资格且具有同一校连续三年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往届生、外省京报名考生以及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

  具有升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可以参加贯通项目招生。

  籍信息依据市中小籍管理云台(CM)确定。

  四、考试及评卷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和《市初中业水考试实施办法》(京教基二〔2020〕2号)要求,2021年实施初中业水考试制度,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中招录取总分为660分,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生物和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计入。

  (一)文课考试及评卷

  2021年市高级中等校招生考试坚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分区评卷”的原则,教育考试院负责初中业水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性科实践活动10分)、化(含性科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性科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

  初三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初二年级为6月27日(具时间见附件)。

  文化课考试的考务管理依据《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京考考务〔2020〕5号)和《关于修订〈教育考试院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执行。同时要按照《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育与健康科目考试

  育与健康科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考育现场考试的通知》(京教函〔2021〕94号)、《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业水考试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1〕2号)和《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市中考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京考考务〔2017〕3号)要求组织实施。

  (三)加试

  加试包括提前招生测试和统一招生加试。考生报考须加试的,应在规定时间到招生校参加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加试工作由校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校应按要求报送有关工作方案,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加试并报送加试合格。

  五、志愿填报

  2021年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

  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校可填报1个。

  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校可填报2个。录取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

  六、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方式

  2021年市高级中等校招生录取分提前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1.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是按照招生校贯通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校()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加试,并依照本校提前招生计划、提前招生工作方案中制定的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以为单位制定,可以在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在录取总分合格的基础上,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录取总分与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校额到校招生录取

  校额到校招生录取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

  录取时按照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名额数,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3.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按照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4.补录

  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考生可通过志愿征集方式参加补录。

  在统一招生阶段未录取满额校可以申请参加补录,考试院统一公布参加补录的校、和计划。校()补录的条件、范围以及录取方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未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按统一招生办法进行录取,其中有加试要求的,不能再进行加试,只能补录已在考试院备案的未被录取的加试合格考生。

  (二)招生录取审批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校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由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各区中招办参加全市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未录取考生档案的印工作。招生校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审核录取考生信息并按要求办理相关录取审批续。各初中校应及时下载本校考生录取信息并及时通知未录取考生按时参加志愿征集。

  录取结果在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各类高级中等校要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严格依照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后的名册为建立籍。

  (三)对特殊生的录取规定

  1.获得市级三好生证书的应届初三生,参加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生须将本校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填报在统一招生志愿栏内。

  2.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校,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测试合格后,须将该校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填报在统一招生志愿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报考招收“大子弟班”、“特色实验班”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填报在统一招生志愿栏内,方可被该校录取。

  4.报考“班”考生须取得该校资格认定,其中报考中和广渠门中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报考续。报考“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作为统一招生志愿填报。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校的班,则须从志愿起连续填报。

  5.以子女身份报考市第二中、清华大附属中、清华大附属实验校、清华大附属中朝阳校、市第二十七中子女班的考生,须将上述校的子女班作为统一招生志愿填报(市第二十七中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市第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作为统一招生志愿填报。

  6.有直升资格的校须按市教委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公布直升方案和直升。各区在规定时间将直升报考试院备案,备案后的不能更改。选择直升的考生须将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填报在统一招生志愿栏内。

  7.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各招生校要予以录取。

  (四)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1.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2)省籍考生;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4.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卫戍区部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6.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7.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8.凡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有关减分规定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参加录取时,录取总分减5分后进行录取。

  (六)对不予录取考生的规定

  1.各招生校()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业水考试的生。

  2.经批准进行加试的校()不得录取未进行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3.各招生校()不得录取未参加中招检或身条件未达到本校()要求的考生。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检

  检工作是市高级中等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市检中心负责对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裁定和监督。各区中小卫生保健所负责对本区考生进行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要进行检。各区中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初三生报考信息移交中小卫生保健所。

  中小卫生保健所要按时保质完成中招检工作,并及时将检结果信息报送市检中心。

  (二)考生档案管理

  参加中招的考生均须建立电子档案。考生各种原始材料由所在的初中校或本区中招办负责存档,保管期限为1年。

  八、主要工作日程

  1.5月 育现场考试

  2.5月12日 加分考生资格认定截止日期

  3.5月14日前 户籍考生向所在校提出户籍申请

  4.5月17日-30日 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时间

  5.5月18日8:30-12:00 考生到户籍区办理确认续

  6.5月25日 公示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信息

  7.6月 发放《招生简章》

  8.6月24日-26日 初三年级文化课考试 6月27日 初二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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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月5日12:00 公布初三年级文化课考试成绩及分段统计 13:30-16:30 考生查分

  10.7月5日13:30-16:30 网上咨询

  11.7月6日-9日 校加试

  12.7月10日12:00 公布初二考成绩 13:30-17:00 考生查分

  13.7月11日-15日 志愿填报

  14.7月16日 完成志愿确认

  15.7月中旬-8月中旬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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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垒的2011年,王文博的,2012年一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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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考满分多少?

淄博市:语文120分,数12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70分,化5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信息技术50分。

各考试科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级形式公布,分A、B、C、D、E五个等级。考试科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参加业考试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级。考试人数的15%为A等,25%为B等,35%为C等,20%为D等,5%为E等。从初中2011级生开始,考试科等级确定办法调整为: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次。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5%、35%、20%比例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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