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2023-11-29 9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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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大屏广告的循环播放通常通过以下步骤来实现:

内容准备:首先,您需要准备要在大屏广告上播放的内容,包括图片、视频、动画等。确保您的内容符合广告播放的要求和规范。

媒体播放设备:选择适当的媒体播放设备,如数字播放器、电脑或专门的广告播放设备。确保该设备能够与大屏广告显示屏进行连接,并支持循环播放功能。

内容上传和排期:将准备好的广告内容上传到媒体播放设备或相关的广告管理平台。根据您的需求,设置广告的播放时间、播放顺序和播放频率等排期设置。

播放控制:通过媒体播放设备或广告管理平台进行播放控制。您可以设置循环播放模式,确保广告内容按照预定的顺序不断循环播放。一般情况下,循环播放模式可在播放设备的设置中进行配置。

定期更新内容:为保持广告的新鲜度和吸引力,定期更新广告内容。根据需要,您可以更新广告的图片、视频或其他相关内容,以确保观众始终看到新鲜且有吸引力的广告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循环播放设置和操作步骤可能会因使用的播放设备、广告管理平台或软件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查阅相关设备或平台的使用手册或联系供应商,以获取更具体的操作指导。

你好,中控广告门的设置需要先连接到网络,然后通过中控系统进行管理和编辑广告素材。在中控系统中,可以设置广告播放时间、播放顺序以及播放频率等参数。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投放区域、人群定向等方式来实现更精准的广告投放效果。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实时监测的方式来进行广告效果评估和调整。以上是中控广告门的设置方法,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律)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十八条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行政规章)

第三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第四条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第六条烟草广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吸烟形象;

(二)未成年人形象;

(三)鼓励、怂恿吸烟的;

(四)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部门行政规章)第四十条第二款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根据上述法律和行政规章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在室外和室内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不得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不得有吸烟形象,未成年人形象,鼓励、怂恿吸烟,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等夸张行为。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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