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变革研究
大家好,关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变革研究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IMF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
1944年7月22日,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的主要设计者是费边社成员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以及美国副财政部长亨利·迪克特·怀特(HarryDexterWhite)。
1945年12月27日,协议条款付诸实行。
194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分。
1947年3月1日正式运作。
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简称。
IMF国际组织的简称就是IMF,全称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其英文名是: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简称:IMF)是根据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在华盛顿成立的国际组织之一。其与世界银行同时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一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就是该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规定,可自由兑换货币,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也就是说,这种货币在国际经常往来中,随时可以无条件地作为支付手段使用,对方也应无条件接受并承认其法定价值。
②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复汇率。
③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即参加该协定的成员国具有无条件承兑本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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