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企业税务筹划(工程设计企业税务筹划论文)

2023-12-22 84阅读

大家好,关于工程设计企业税务筹划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工程设计企业税务筹划论文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工程设计企业税务筹划(工程设计企业税务筹划论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建筑行业就是一个围绕建筑的设计、施工、装修、管理而展开的行业。城市建筑是构成城市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建筑不仅仅只是一个供人们住宿休息,娱乐消遣的人工作品,它从很大的方面上与我们的经济、文化和生活相关联。

目前,建筑业在理论上讲可以通过进项抵扣降低税负,而且建筑业可以抵扣的项目很多,比如钢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以及运输费用等。但由于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建筑业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这4个方面。

1、人工费无法抵扣,而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费支出占总成本的20%左右;

2、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无证经营户,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商品混凝土可按简易办法纳税且适用3%的征收率,而建筑业销项适用9%的税率,进销税率相差达6个百分点;

4、层层转包、工程项目垫资和中标下浮等问题也是影响建筑业进项抵扣的重要因素。

案例

税务稽查建筑公司案例

江苏无锡某建筑公司,经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两年时间内,欠缴应纳税款132.76万元,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18.15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33.3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这种操作模式早已经被金税三期列为重点稽查对象,建筑企业就不要再使用了。那么,在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的减税降压的出路在哪里呢?

01.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建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规模和核算能力来选择是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或是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不同的纳税人身份有不同的国家相关税务优惠政策,减少的税务负担也不相同。

在有可能选择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需要对上游供应链进行管理,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如果部分地区只有小规模供应商,可以在价格计算后重新协商价格,尽可能多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02.利用“甲供材料”模糊界定来筹划税收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谓甲供工程也就是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承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由于对“部分”没有精确的比例确定,所以很多工程项目都被认定为甲供工程,因此也就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企业应该通过研究相关税收政策来计算部分甲供税负,选择更好节税方式,降低企业的税负。

0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让建筑企业通过B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服务类型)注册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降低综合税率,合理合法合规。

一家建筑设计企业,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25%=125万,个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200万,面对如此高的税负,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500万与此企业发生业务关系,合规无票成本为市设计服务费、建筑设计咨询费等,完税合规,综合税负5.2%,500万利润,总税负降至26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针对入驻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收入10%的利润率实行优惠税率。

另外,建筑业相关企业采购的货物或劳务品种繁多,税率各不相同。因此,单独核算应单独核算,不得混用。同时,要注意可能使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而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3%。即货物在13%,提供的安装服务按3%征收。因此,根据单独的规定分别计数,以应用适当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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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同制定标准,税收筹划可分为不同种类;按税收筹划的区域,可分为国内税收筹划与国际税收筹划;按利用税收法律规定的状况不同,可分为利用选择性条文税收筹划、利用不明晰条文税收筹划、利用伸缩性条文税收筹划、利用矛盾性或冲突性条文税收筹划等等。本节将按不同分类标准,分别加以阐述。

一、国内税收筹划与国际税收筹划

国内税收筹划是指国内纳税者在本国范围内,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途径和手段、安排投资、生产经营及财务活动,以降低国内纳税义务的行为。国内税收筹划的存在是因为我国目前存在着税种差别、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他一些可选择性条款。应该指出的是,只有避税的客观条件并不意味着国内纳税者可以成功地实施税收筹划。国内纳税者要成功地实施税收筹划,还必须有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对税法及其规律制度有全面了解和深刻领会并能熟练运用的专门人员或机构去实施,否则,税收筹划就可能失败,甚至沦为偷税等违法行为。

国际税收筹划是跨国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涉及他国或多国时,经事先周密安排以合法手段来降低或免除其根据本国或他国税收法律规定的税收负担的行为。国际税收筹划的任务是通过税收负担的最小化(即减轻总体税收负担,核算所有应税管辖区内所有应缴的税收,寻找最为合理的方法来减轻这些税收等),来实现全球所得的最大化。

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基本原因或客观条件主要是由于各国在税法制度(包括纳税义务、课征对象和方式、税率高低、税基宽窄、国际双重征税的避免方法等)的差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税负轻重的差异。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特点是利用公司灵活的跨国机制,在位于不同税收水平国家中所属相应机构单位之间进行利润分配。

二、税收筹划与税收优惠

从税收筹划的实施手段看,税收筹划可分为两类:一是对税收优惠的选择运用而达到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的税收筹划;二是通过对其他经济选择性条款的充分运用而达到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的税收筹划。

对所有税收优惠条款的充分运用固然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但税收筹划与税收优惠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税收筹划是行为主体选择的结果,未经选择过程就达到税负减少或消除目的行为并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围,而部分税收优惠条款的运用就不需要纳税人的选择就能达到税负减少或消除目的。具体地说,税收优惠与税收筹划的关系表现为:

(1)部分税收优惠与税收筹划无关。在现行税法中,有些税收减免规定可予纳税人获得少纳税或免纳税的利益,但它并不需要经过选择或根本就没有选择余地,只要纳税人了解这些规定并符合这些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如营业税关于起征点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关于宽免限额的规定等。

(2)部分税收筹划要通过对税收优惠的选择来实现。一是对纳税人的同一经济行为有两种以上的税收优惠规定,纳税人通过比较权衡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一种;二是对纳税人的同一经济行为有一种税收优惠规定,但从纳税人相关的经济行为综合衡量,选用优惠规定不一定绝对有利,纳税人比较适用与不适用分别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后再决定是否适用。前者是税收优惠选择条款应用时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的体现,易于理解;后者我们举例说明。中国台湾税法中规定,公司以其未分配盈转增资而配发的股票,股东必须视为股利收入依法缴纳所得税的优待。这样,纳税人若先用缓征,固然能获得延缓纳税的好处,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盈利事业有前3年高投资扣除,或个人平均所得适用较低所得税率时),纳税人若放弃缓征,或许更有利。

(3)税收筹划与税收优惠无关。更多的税收筹划属于这种情况。如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折旧方法及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增资方式选择都不是税收优惠规定。然而,纳税人却可以依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最有利于自己的一种方法加以采用,以获得少缴或免缴税款的好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上述第二类即属于对税收优惠条款的选择利用而实现的税收筹划;第三类则属于对税收优惠外的其他经济性选择条款合理合法运用而实现的税收筹划。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国家对市场法人主体的管理形式逐步由直接管理变为间接调控,税收优惠的运用范围必将缩小,因而与税收优惠无关的税收筹划比重将会越来越大。

三、税收筹划与企业决策项目

税收筹划可分为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和企业成果分配中的税收筹划。

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投资活动中充分考虑税收影响,从而选择税负最轻的投资方案的行为。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总会不断地扩大再生产,进行投资。投资影响因素的复杂多样决定了投资方案的非惟一性,而不同的投资方案显然有不同的税收待遇。因此,企业就有以衡量轻重,选择最优方案的机会。具体地说,企业投资活动中组织形式的选择、投资环境的比较、投资行业和规模的决定等等都影响企业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因而都应予以充分考虑。

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充分考虑税收因素,从而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生产经营方案的行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产品价格的确定、产业结构的决定、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来达到生产经营效果最理想的状态。

在一定条件下,应纳税额=税基×税率,当税基一定时,税率越低,应纳税额就越少。

因而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周密计算各种经营方式所承担的税负,再做出生产经营决策。

企业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对经济形式的预测及其他因素的综合考虑,选择恰当的会计处理方式以获得税收利益的行为。在能对税收缴纳产生重要影响的会计方法中,主要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就以存货计价方法而言,目前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企业可以自己选择,但一经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先进先出法以存货的流出与流入的时间同向为前提,若在存货价格紧缩时,采用这一方法可使前期耗用存货的成本增大,使所得款缩小,从而少缴税款。后进先出法以假设存货的流出与流入的时间反向为前提,若在存货价格膨胀时,采用这一方法可达到减少当前纳税的效果。

企业成果分配时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对经营成果分配时充分考虑各种方案的税收影响,选择税负最轻的分配方案的行为。它主要通过合理归属所得年度来进行。合理归属所得年度是指在相对的观念下,利用合理手段将所得归属在税负最低的年度里。

其途径是合理提前所得年度或合理推迟所得年度,从而起到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的作用。

四、个人税收筹划与公司税收筹划

按税收筹划的主体,可分为个人税收筹划(如就家庭和非公司经济组织而言)和公司税收筹划(一般公司或集团公司)。个人税收筹划广泛利用的是自然人和非公司法人财产的信托管理等。它须先了解有关的税收法令与立法精神,其范围主要集中于个人储蓄、投资、房地产购置、综合所得申报以及其他有关个人财产税的征收等等。

一般公司税收筹划除须了解有关的税收法令与立法精神外,还要充分了解公司组织形态、经营项目、投资途经、营销方式、盈余分配、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因素,以便综合考虑。集团公司税收筹划不仅包括个人和一般公司需要考虑的因素外,还包括内部企业之间、关联企业之间、申报整体单位之间、各项财务及各项税收之间的安排等。

无论是个人税收筹划,还是公司税收筹划,都包括纳税人三个水平层次的总体税负最小化:

(1)利用低税率;

(2)有效利用协调双重征税的不同方法(如采用抵免方法、免税方法);

(3)预提所得税的最小化。除了税收负担最小化外,利用延期纳税也是税收筹划的另一个任务。利用延期纳税在很多情况下对纳税人是十分有利的。如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节省利息的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使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使公司可以在以后几年内调整利润和亏损。

关于工程设计企业税务筹划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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